圣经中与所多玛和平原上其他城市被毁有关的重要人物,并且是摩押人和亚扪人的祖先。正如亚伯拉罕一样,罗得在吾珥长大。他的父亲死了以后,他便由祖父他拉照顾。他拉带着罗得和罗得的叔叔亚伯兰往哈兰去(创十一27-32)。他拉死后,罗得与亚伯兰一起前往迦南,后来去埃及,再返回迦南地。
当罗得和亚伯兰重返迦南,他们的羊群和牛甚多,以致他们不能同住在一个地方。亚伯兰慷慨地让罗得先选择他喜欢定居之处,罗得便选择了约但河以东的平原。那是肥沃的土地,在神的审判及大灾难降临之前,那地就像“耶和华的园子”(创十三10)。因此,罗得愈来愈投入当地的生活,受到败坏的风气所污染,而且选择所多玛作为定居之所。
罗得在所多玛居住的时候,有4个米所波大米的王(可能是属于小城邦的王)打败了那地的5个王。于是,四王便把那地方掠夺一空,还掳去罗得一家及他的财产,当亚伯兰获悉罗得被掳,便追击那些侵略者,并且在大马色以北的何把,将所有被掳的人和财物夺回来(创十四)。
其后,有两位从天上来的使者到了所多玛探访罗得,催促他离开这个快被毁灭的城。城中的人强要与天上的使者作同性恋的恶行,正表明这个城的败坏,而且罗得愿意牺牲他的女儿,更显出当地的败坏风气如何影响罗得。而罗得不愿意离开所多玛、他的未来女婿拒绝与他同行,还有他的妻子回望所多玛,以致变成了盐柱,更进一步证明这些邪恶的影响何等深远(创十九)。
这故事的结局亦像在罗得家门前的情景一样污秽。罗得的女儿们因为没有丈夫而失望。于是使罗得喝醉了,就与他同寝。结果,她们怀孕生了两个儿子,一个名叫摩押,另一个名为便亚米。他们是摩押人及亚扪人的始祖,是以色列人的世仇(创十九30-38)。
虽然罗得任意妄为,新约圣经仍宣称罗得是一个“义人”(彼后二7-9)。这明显地意味着他对神的信心,足以确保他的得救。凡质疑罗得的历史性及所多玛被毁的人,必须留意耶稣在路加福音十七章28及29节中,曾确定二者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