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降低因车辆超速行驶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

自2018年3月6日零时起,塔里木公安局交警支队辖区沙漠公路51公里(轮南作业区)起- 沙漠公路334公里(塔中检查站)止,为本次公示“区间限速”路段,限速全程为284公里通行时间须大于4小时43.8分钟。

限速路段,多为风沙密集覆盖区域,地形复杂、险情多变,针对该区域事故多发的特点,塔里木交警支队还将在该区域启用3部移动式测速仪,采取流动与固定测速相互结合的勤务模式,全天候开展测速执法工作,请广大司机朋友谨慎驾驶,避免车辆超速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带来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