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批准静海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涉及中国智能骨干网及基础设施民生类项目规划修改方案的请示》(津静海政请〔2019〕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静海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涉及中国智能骨干网及基础设施民生类项目规划修改方案》。

二、你区要切实做好当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管理实施和下一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做好规划衔接并在相关规划中予以落实,严格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节约集约用地。规划批准后,不得擅自修改。如需修改,须按法定程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