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第三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活动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函﹝2022﹞295号)(附件)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发展改革委,面向全市征集智能光伏示范企业和智能光伏示范项目。请各区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区域内企业做好申报工作,由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2年11月30日(星期三)18时前将纸质、电子版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第三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活动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函﹝2022﹞295号)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子信息产业处 高东生 尹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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