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罗城么佬族自治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委托,拟对罗城么佬族自治县黄金镇寺门村土地整治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6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土地平整、道路工程、农田水利和村庄整治等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投标人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明确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0]614号)推荐的施工企业。区外施工企业须已办理《区外来桂企业登记备案证》。
2.3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3.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1年10月24日~2011年10月28日北京时间上午(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1:30、下午15:00—18:00,在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6层607)报名。
3.2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持以下资料报名:
区外企业的还需提供《区外来桂企业登记备案证》(广西区外投标企业适用,建造师应与其来桂备案配置人员一致)。
3.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6楼607室),招标文件售价250元/份(不含图纸资料费),售后不退。不代办邮购。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开标时间及递交地点:2011年11月15日上午9时;地点: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6楼601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