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发函各合约医院及各学校通知申请办法。

每年九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截止。(以邮戳为凭,逾期不受理)

1.须于本基金会合约医院接受心脏外科手术或内科心导管治疗的学生。

(3)学士后研究生具特殊优异表现。

1.国民小学:每名每学年各颁新台币贰仟元整。

2.国民中学:每名每学年各颁新台币参仟元整。

3.高中(含高职、五专前三年):每名每学年各颁新台币肆仟元整。

4.大学、专科学校(四、五年级及二专):每年奖助10名(得从缺),每名每学年各颁新台币壹万元整,本项奖学金每人限请领一次。

5.学士后研究生:每年奖助3名(得从缺),每名每学年颁新台币伍万元整,本项奖学金每人限请领一次。

信与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