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祺升瑞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就洛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按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五、磋商评审日期及地点:2019年9月13日上午9时30分;洛阳市伊滨区新源27号1幢商会大厦B-304
十、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一、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