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烟头引燃棉被,阳台起火狼藉一片,楼上就两户人家却无人担责

一个星期前,家住九江的丁女士家中发生了火灾,所幸火势不大,很快就被扑灭,但丁女士心中的火到现在还没有被扑灭。

事发当天,丁女士在早上九点钟将被子拿到阳台晒,之后便出门上班了,等到11点43分时,她接到了消防打来的电话,说她家着火了,等到丁女士和家人赶回家时,火已经被熄灭,现场一片狼藉。

后来丁女士才知道,大火是楼上有人丢烟头引发的,烟头从上方洞口掉到丁女士的被子上,消防人员还是从隔壁屋子的客厅破窗而入救的火,这场火灾让丁女士损失了5000多元,目前她已经报案处理。

楼上扔烟头,也属于高空抛物,丁女士住在5楼,楼上就只有两户人家,但都没有承认烟头是谁扔的,派出所也难以判断,事情因此陷入了僵局。

相关律师表示,按照侵权责任法,丁女士可以起诉楼上的两户人家,如果对方认为他不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则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实,事发当时他不在家或者家中没有人,是不可能造成此次事故发生,但是如果无法举证来证实,也是需要对此次事故相应的经济损失,予以一定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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