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关于棉花坡法庭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方案调整的公 示
为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强化公众参与、公众监督,切实保障公共利益,体现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棉花坡法庭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方案调整内容予以公示。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不动产登记证等),向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来电、来人向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反映。
一、公示时间
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24日。
二、公示地点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公示栏、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rzyhghj.luzhou.gov.cn)、项目现场。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女士;联系电话:0830-4119618。
四、方案基本情况
(一)建设单位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
(二)建设项目
棉花坡法庭建设工程项目。
(三)建设地点
龙车镇曹湾村一社。
(四)方案调整主要内容
1.取消门卫室。
2.项目指标变化:调整前容积率0.734,调整后容积率0.727;调整前总建筑面积1060.68平方米,调整后总建筑面积1046.60平方米;调整前建筑密度22.6%,调整后建筑密度21.9%;调整前总计容建筑面积1500.42平方米,调整后总计容建筑面积1486.34平方米。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