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标准

DB62/T 1030-2003 棉胎

技术要求

1 原料要求

1.1 棉胎使用的絮用原料必须符合GB 18383和GB 1103 规定。

1.2 严禁将使用过的医用棉花和医用纱布作为絮用纤维使用。

1.3 严禁将工业废料、棉短绒、生活垃圾、废旧衣物或其再加工的产品以及其他可能损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作为絮用纤维使用。

1.4 不得使用发罨变质的絮用纤维。

2 分等

2.1 棉胎分为特级品、一级品、二级品,低于二级品者,评定为级外品。

2.2

按技术指标中的絮用纤维要求和加工质量要求,对照絮棉品级实物标样,以各项中最低项评定等级,低于二级品者,评定为级外品。其中,加工质量要求中,允许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每二项不符合要求,则降一个等级。但重量偏差超出土8%或尺寸偏差超出±5%者,不得出厂。

2.3 絮用纤维要求中,16mm及以下短纤维含量(以下简称为短线率)或含杂率有项低于二级品要求者,不得出厂。

3 技术指标

技术指标包括絮用纤维要求和加工质量要求。见表1。

4 絮棉品级实物标样

由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委托甘肃省纤维裣验所,根据絮棉色澤形态文字要求,制作絮褊品实物标样,各级实物标祥都是底线。实物标样每年更新一次,当年9月1日生效,次年8月31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