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棉花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宜财建指[2023]25)、《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棉花生产支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字[2021]59)和《关于印发<2023年宜春市棉花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农字[2023]4号)文件要求,抓好我市棉花产业发展,进一步稳定我市棉花种植和棉农收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聚焦石脑、龙潭、村前等320国道棉花主产区,选择棉农生产积极性高、集中连片有一定规模、种植技术示范性强的乡镇布置示范点建设,辐射带动周边乡镇逐步恢复棉花种植,确保我市2023年完成棉花种植面积7000亩以上,皮棉产量达到630左右。种植模式以育苗移栽和直播相结合,大力推广棉花轻简化栽培技术模式,主推“赣杂棉0906直密矮技术”示范点面积600亩以上,开展棉花高产创建示范项目,促进良种与良法相结合。

二、基本原则

(一)稳定棉农种棉利益。保持政策稳定、保障好棉农的种棉利益。在保障重点产棉区的同时兼顾一般产棉区,实行棉花种植奖励政策,对棉花种植者给予奖补,保证棉农种植棉基本利益。

(二)奖励新技术推广应用。支持开展棉花先进技术成果示范应用开展良种良法,绿色防控等技术推广示范,主推棉花轻简化栽培技术示范。

(三)推动生态环境治理。将棉花种植的奖励政策目标设定与生态环境治理相结合,重点支持棉花乡镇(街道),并在符合国家用地政策的前提下,向盐碱滩涂区、严格管控类耕地等倾斜,稳定棉花种植。

三、支持政策

(一)植棉户补贴

根据全市范围内棉花实种面积对2023年棉花种植者予以补贴,补贴标准:对集中连片10()以上规模种植户按300/亩奖补,对10亩以下种植户按200/亩奖补。补贴方式采取“先种后,用完为止,如实际种植面积超出补贴总金额将按比例下调奖补资金。

(二)支持棉花种植技术推广示范点

1.开展棉花新品种新技术比较试验和示范推广。选择在龙潭镇塔水村布置省级示范片、在石脑镇万家村和望城村布置2个市级示范片,进行“赣杂棉0906直密矮技术”示范推广,每个连片面积100亩以上。在示范片中集成选用良种、合理密植、科学化调、配方施肥、综合防控病虫害等技术,使示范片达到高产示范的目的,每个示范片补贴资金3万元。

2.为高质量完成省、市下达棉花生产任务,对先进乡镇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对完成300()500亩奖励0.5万元,完成500()1000亩奖励1万元,完成1000()以上奖励2万元,用于发展棉花生产相关工作。

(三)棉花保险政策及社会化服务。

1.大力宣传棉花保险政策,鼓励全市棉花种植户购买农业政策性保险。

2.对有条件的地方组织开展棉花生产社会化服务。

(四)资金使用方向。2023年度上级奖补资金169万元,用于支持2023年度棉花种植户和棉花种植技术推广示范点。根据《江西省棉花生产支持政策实施方案》精神,从中央奖补资金中统筹5%的资金给予市农业农村局,用于支持开展棉花先进技术成果示范应用、优质良种统一供应、绿色防控、严格管控类耕地结构调整等棉花种植技术推广示范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落实好新一轮棉花生产支持政策,稳定和恢复棉花生产,是国家交付的政治任务、政治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到稳定和恢复棉花生产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工作责任,稳妥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要积极广泛宣传项目的相关政策、规定和建设内容,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工作会议,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项目政策,使基层干部群众、广大农户,以及棉花生产新型经营主体全面了解和掌握棉花项目政策,激发棉农种植的积极性。

()科学指导,优化服务。各乡(镇)要在市农业农村局的指导下,开展对本地植棉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企业的技术培训,充分发挥省棉花产业技术体系作用,加强技术培训指导、新品种新技术推广,提高农民种棉科技含量。引导棉农改变传统植棉习惯,提高植棉密度,降低植棉成本。加强病虫害测报工作,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和病虫害综合防治,提升植棉水平、提高棉花产量和综合效益。

()严格监管,强化督导。要积极贯彻落实部、省、市有关规定和具体要求,公平、公正、公开的确定奖补对象,严格执行先建后补、村级公示等制度,提高工作内容和操作流程的透明度。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组织审批、验收、资金兑付等业务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按属地原则负责本辖区实施主体棉花种植面积核实、申报、公示(小户以自然村为单位,大户以行政村为单位,汇总信息分别在村组、乡镇政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汇总、验收等工作,及时向农业农村局报送汇总表(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见附表3)等材料,并将相关佐证材料留存备查。佐证材料包括验收表(见附表2)、社保卡复印件、验收照片(含经纬度水印)、公示照片,如果实施主体是企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的还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公账账号、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同时要加强对补贴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资金将通过“惠农一卡通”直接打入棉花种植者的账户,严禁任何单位和部门以各种方式截留、挪用、虚报冒领补贴项目资金。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将对项目实施情况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严格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特别是对套补、骗补等违法违规行为,一查到底,严肃处理。棉花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列入本年度高质量目标考评。

附表:1.2023年高安市棉花种植任务计划表

      2.2023年高安市棉花验收表

3.2023年高安市XXXX乡镇棉花生产补贴资金使用汇总表


附表1   2023年高安市棉花种植任务计划表

单位:亩

序号

乡镇(街办、场库)

2023年棉花种植面积任务

备注

1

瑞州街办

100

2

大城镇

100

3

祥符镇

200

4

汪家圩乡

200

5

伍桥镇

100

6

石脑镇

1000

7

龙潭镇

1000

8

杨圩镇

700

9

村前镇

700

10

华林山镇

50

11

筠阳街办

150

12

蓝坊镇

200

13

荷岭镇

150

14

黄沙镇

400

15

上湖乡

100

16

新街镇

100

17

独城镇

200

18

八景镇

100

19

太阳镇

400

20

灰埠镇

600

21

相城镇

100

22

建山镇

100

23

田南镇

100

24

原种场

100

25

园艺场

20

26

矿山水库

10

27

上游水库

20

28

相城垦殖场

10

合计

7010

附表2

2023年高安市棉花验收表

填写日期:

申报主体

简介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项目实施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种植品种

种植面积(亩)

新型经营主体所在乡镇(街道)农技站意见:

站长签字:

     

新型经营主体所在乡镇(街道)意见:

分管领导签字(公章):

     


附表3

2023年高安市XXXX乡镇棉花生产补贴资金使用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写日期:

乡镇

村委会

经营

主体

联系

电话

身份证号码

开户银行

社保卡账号

(或公账)

10亩以下

10(含)亩以上

合计

备注

面积

(亩)

补贴标准

(元/亩)

金额

(元)

面积

(亩)

补贴标准(元/亩)

金额

(元)

面积

(亩)

金额

(元)

合计

备注:如果实施主体是企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的填写公账账号,如果是个人的填写社保卡账号。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