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森林法》对森林火灾的防预和扑救有哪些明确规定?

1、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2、森林防火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如烧田坎草、烧稻草、燃放烟花爆竹、燃烧蜡烛、点火取暖、烧火土灰等。野外用火很容易引发森林火灾,而森林火灾一旦发生,很难扑救,会给农民群众带来财产损失甚至危及人身安全。

二、野外违章用火及森林火灾有关责任人应承担什么责任?

1、森林防火期内违章野外用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未造成损失的,处200-3000元罚款。 2、有森林火灾隐患,经森林防火部门通知而不加消除的,对个人处200-2000元以下罚款。 3、不服从扑火指挥机构指挥或延误扑火时机,影响扑火的,处100-500元罚款或警告。 4、违反森林防火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由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情节和危害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对纵火肇事者,依《刑法》第114条和115条款: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