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晋食话实话
近日,接到消费者反映称,位于山西忻州山西省忻州市定襄县南王乡东霍村的山西晋人造酒坊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忻酒”商标多年,却一直处在无监管状态,销量还异常火爆。
2023年11月5日,记者前往忻州定襄县实地走访。在走访过程中发现,该酒厂在定襄高梁白以及代县高梁白瓶身上,使用“忻酒”商标。
据了解,该酒厂实际申请的商标为
,申请号10354986,于2013年3月注册公告。
2023年7月开始申请现使用的“忻酒”,却一直未得到通过。但在市面上,记者所买的“忻酒”字样商标的酒,生产日期却显示为2021年3月25日,可见其至少长达两年在违规使用未注册商标。
2023年11月6日,记者前往定襄县市场管理局,办公室人员称领导不在,随后记者将了解到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递交予该名工作人员。
2023年11月7日,记者接到定襄县市场监管局执法队张姓办公人员电话,称现场检查发现该酒厂承认11月后停止生产“忻酒 ”商标白酒,并且现场也未发现“忻酒”商标包装。随后记者表示,市场上所购买的“忻酒”商标的高梁白酒早在2021年就在发售,是不争的事实。虽酒厂11月开始停止生产该类酒,但长达两年多的违规行为,是否有台账作为依据进行查处?该工作人员表示,台账有,随后会按程序继续查处。
2023年11月13日,记者致电定襄县市场管理局局长兰茂林询问调查结果,兰局长表示,调查有程序,工作该安排的都安排了,按程序走就行。随即记者表示希望调查结果出来后,能给予书面性的回复,兰局当即表示没有这个义务。
截至发稿,记者仍未收到定襄县市场管理局的任何回复。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或者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山西晋人造酒坊有限公司在长达两年多的时间里,违规使用“忻酒”商标,进行酒类销售,且销量火爆,定襄县市场管理局却置若罔闻。在查处期间,工作人员表示台账可查的情况,却迟迟不按照程序进行处罚。是否与定襄县市场管理局工作人员不作为、渎职、懒政有关?还请当地纪检部门及时出手!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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