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玉米》

玉米(散文)


文/于延法


连绵不绝的阴雨天气,我有些心疼起了满地满坡的玉米。

中秋节阖家团圆的日子,玉米本应该回家归仓,却因为秋日里本不该出现的阴雨连绵所耽搁。从中秋节至今,将近一月,雨没完没了地下个不停,大片的玉米地里积水成汪,蛙鸣鱼跳。那玉米秸秆已经枯黄,耷拉在秸秆中间的玉米穗子有的已经灰暗变色,似要霉烂,有的玉米棒已经长出嫩嫩的幼芽,嫩绿的叶子蓬勃旺盛。那些提前收获的玉米,在闲置的路面上晾晒,也因为得不到阳光的亲吻,翻晒又不及时,潮气太重而散发出呛人的曲霉菌味。由此,我想到了农民的不易,想到了玉米生长时的坚韧与毅力,想到了父辈与玉米浓重的感情,想起了我与玉米的故事,还想到了许多许多……

玉米是农民的孩子。麦子还没有收割,农民们就扛起镢头,走进麦田,撅起屁股,小心地分开麦垄,一坑一坑地将土地刨开,一粒一粒地把玉米种子丢进刨好的坑里,用脚踏实。然后再轻浇一遍薄水,单等着玉米发芽长棵。到了芒种,小麦开始收割,玉米苗的嫩芽尖也探头探脑地钻出了地面。农民们像呵护自己的孩子一样,看着脚下,生怕踩坏了一株幼苗。没有谁不知道“有钱买种,没钱买苗”的道理。农民们把捆成捆的麦子装车运出田地,不等打完场、晒好粮、颗粒归仓,就匆匆地背上喷雾器,给好奇地东张西望的玉米苗儿打药驱虫除病,喷洒叶面肥料,好让它茁壮成长,这是农民新的希望。

麦场里的活儿还没干利索,田野里的玉米就像满月里吃饱喝足了的娃娃,蹭蹭地疯长,不多久就钻出了好几个叶片。这时农民们便忙着间苗、留苗,把瘦弱的弱苗拔除扔掉,留下绿意葱茏的健壮幼苗,像穿着墨绿军装的威武士兵,排列成整齐的队伍,英姿勃发地挺立在茫茫原野之上,壮观之至,让人赏心悦目。这个时候,农民们就要起早贪黑地忙碌,趁着早晨天气凉爽到地里捉虫、打药,晌午头上还要顶着炎炎的烈日,挥起锄头,松土除草,晚半天(即下午)就得给缺苗断垅的空位补苗,好提高秋粮产量。夏至前后苗株基本定型成棵,乡亲们就从农资部门拉来优质高效肥料,一次性顺玉米垄沟深施完成。这叫一炮轰。然后就得紧接着大水浇灌,让玉米吃饱喝足,抖起精神可着劲地望高处长。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只要你竖起耳朵,真的能听见玉米“吱、吱”的拔节声响。这不是夸张,哪个在玉米田里浇地过夜的人,没有听见过呢?

在这之后不几天,玉米长到十三、四个叶片的时候,秸秆半中间的一侧,便斜里抽出来一枚嫩绿的芽孢,那便是玉米的雏穗。包产到户后的一年,玉米长到刚崴棰的时候,突然来了一场暴雨,雨里裹着风,风里携着雨,那地头的大树被刮得东倒西歪,田里的玉米自然横七竖八,一片狼藉。乡亲们以为这下可完了,秋后的希望没影了。有的人下到田里去扶苗,还有人给倒了的玉米培土固根。可是到了夜里又一场风雨,人们一天的忙活白费了,玉米又匍匐在地上,像隐蔽在原野里的士兵,一声不响地趴在那儿。这可愁坏了乡亲们。

可谁知,又过了一夜,匍匐在地的士兵们就像听到了冲锋的号角,一跃而起,仰头向天,并且那士兵的头上好像长出了电视天线,在接收远方的遥控信号,接收着太阳的光芒和力量,又抖擞起精神,义无反顾地向上生长。乡亲们笑了,我也笑了。那年,我当兵走进了军营。

东北有一望无际的森林,也有一眼望不到头的庄稼地。那森林里有狼虫虎豹,还有黑瞎子狗熊;自然庄稼地里也生长着高粱、大豆还有苞米棒子。葱绿甜脆的苞米棒子可是狗熊喜欢的美味佳肴。那苞米棒子就是我们常说的玉米棒子,颗颗金黄发亮的玉米粒儿,真的就像珍珠一样镶嵌在粗壮的棒槌上,快要成熟时散发出的甜丝丝的香味儿,不光我们谗言欲滴,也让狗熊们欣喜若狂,流连忘返,趁夜黑人们不注意时,匆匆的到玉米田里偷掰果实。

军营附近张老汉的一块玉米地,就曾遭到狗熊们的偷袭,弄得玉米地里一片狼藉。张老汉气还未消,狗熊又到他的院里偷吃挂在房檐下、木桩子上的玉米,作践的张老汉院里乱七八糟。土地就是张老汉的爱人,玉米就像他的孩子。这下可把张老汉气得七窍生烟,于是他就和儿子商量着想法子驱赶狗熊。他的儿子年轻气盛,不听父亲劝阻,拉起几道铁丝,通了电,结果撂倒了两头小熊,被人举报捕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触犯刑律,构成犯罪。张老汉想,儿子年轻,还未娶亲成家,不能让他承受牢狱之灾,就自己把责任揽了下来,被判五年有期徒刑。张老汉的儿子败走南方,在一座城市闯荡,他有胆识,敢想敢干, 经过不长时间的打拼,就积累了不菲的财富。张老汉在狱中表现良好,不到三年就提前出狱。儿子衣锦还乡时,张老汉还像以前那样,面朝黄土背朝天地侍弄着他的玉米地儿,而且他的玉米长得秸秆粗壮,玉米穗子像粗棒槌似的,那玉米粒金黄金黄亮闪闪的,如珠如玉,煞是喜人。收获完玉米,他的儿子就不忍心让吃苦遭难的老父亲再受罪了,就想接他到南方去享清福。张老汉随儿子去了南方,但他没有享福的命,吃不惯南方白花花、香喷喷的大米饭,只想着他东北老家的高粱米和玉米地,水土不服,又得了场大病。没办法,儿子又将他送回老家,让他在老屋老院里,陪着挂在屋檐下或盘在木柱子上的老玉米听风听雨,听世态炎凉,看山看水,看乡村美景。张老汉又快活了起来。

玉米之于我更是情深意重,犹如手足。少年时候,在玉米蹭蹭旺长的时候,田地里也生长着旺盛的野草,那野草正适合生产队里饲喂耕牛,我们便三五一伙的结伴,钻进玉米地里去割草。割草的时候,闻见嫩玉米穗儿的清香,就掰下来粒儿还没长齐全的玉米棒子,欢喜地啃嚼一股水儿的玉米粒儿,那淡淡的奶水样的玉米汁,有股甜甜的香味,沁人心脾,入脑入髓。然后我们又将空棵的玉米秸秆,用镰刀砍下,削掉根部底节坚硬的部分和玉米棰下面的青绿部分,留下玉米秸秆皮儿已经变成棕褐色的三、四、五节,像吹笛子一样斜着放进嘴里,用雪白的牙齿,啃着剥开秸秆的外皮,兴奋地咀嚼鲜嫩而又甜丝丝的白色秸秆芯子。那甜美的样子,真的就像在品尝琼浆玉液,山珍海味一般。

多少年不种地了, “锄禾日当午”的艰辛,久久没有忘记;几十年过去了,那股香甜的味道,久久萦绕在脑际;嫩玉米的清香,玉米糊糊的醇香,爆米花的脆香,就是我的生活挚爱,它像我的手足,又像我的爱人,陪伴着我,在幸福里徜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