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铝罐、啡胶樽、蓝废纸,耳熟能详的回收口号,但大家又是否知道原来塑胶是可再分类的?在日常生活中大家有没有留意到上图显示的分类标志?又为何要将塑胶再分类呢?
根据环境保护署2011年的废物处置统计数字,全港每日弃置塑料物料1694公吨, 即每年约618.3 千公吨,占所有弃置物重量的18.8%;而全年只有843.2千公吨回收再造,当中更只有3.9千公吨 (0.4%) 于本地循环再造,其余都是运往内地及其他国家循环再造。根据上述数字,本港42.3%的塑胶会被弃置,其余57.7%被回收。香港的塑胶回收工业大大落后于轮近国家,现时只有一间废弃塑胶回收中心位于屯门的环保园。
再造之前,要先将回收的废胶清洗及消毒,然后根据塑胶的种类及颜色将其分类,把不同的塑胶分为单一物料;分类后的塑胶会被压成碎片及进行第二次清洗、再经加工制成粒状后,便可再制作新的塑胶制品。
其实塑胶是由不同的材料制造,塑胶的分类编码是按它们不同的聚合物种类而分类。现时本港使用的塑胶分类编码是由美国塑胶工业协会于1988年所制定。
加热至70℃会变形,过热及长期使用,更可能释放出致癌物DEHP。建议用过后即弃,不要重复使用。
半透明或不透明的胶瓶(如清洁剂等)
PE(聚乙烯)对酸性和碱性抵抗力都较强。
其最大的特点就是耐高温(约20℃-120℃),唯一可以放进微波炉的塑胶。
分为未发泡或己发泡两种:未发泡前应用于玩具、文具,发泡后广泛应用于发泡胶饭盒、杯面盒等。
装酸后会分解出致癌物质,不可以放进微波炉。
OTHER其他塑胶,包括PC、PLA、尼龙等。
常见水壶、奶瓶,但很容易释放出对人体有害的双酚A (BPA)。
